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1月27日派出验收小组对姜堰区界河养鸡场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联系电话:0523-88859486。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验收情况
姜堰区界河养鸡场
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界河村11组
朱善发
动物防疫条件现场检查验收合格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