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泰教基〔2019〕42号)规定,经幼儿园自愿申报,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进行现场审核,泰州市姜堰区王石中心幼儿园、泰州市姜堰区锦都幼儿园等2所民办幼儿园符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止。如对认定情况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等部门反映。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