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农计〔2022〕17号)的要求,经过镇街申报、现场勘查和专家审核,拟同意以下单位实施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可以实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信函等方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0523-88803207。
项目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万元) | 申请省补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 | 1 | 朱宣村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 | 泰州市朱宣农机专业合作社 | 160 | 160 | 建设地点:大伦镇朱宣村; 主要建设内容:无人化农场建设。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