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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的通告
信息来源:姜堰区城管局 发布日期:2022-03-12 15:40 浏览次数:

为擦亮“旅游兴区”城市名片,营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沿街商户出室占道经营、店前乱堆乱放、橱窗乱贴乱挂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及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三、严禁沿街商户擅自设置店招广告,更换或新增店招广告须提前备案,破损陈旧店招广告须及时处理。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影响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设施。

五、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挖、运输和处置工程渣土,渣土运输须密闭防尘、“两点一线”,不得抛洒滴漏、随意倾倒。

六、沿街商户(单位)须自觉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及时清理责任区卫生死角、积存垃圾,保持外立面清洁整洁、设施完好,引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朝向一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请广大市民(商户)自觉遵守、支持配合城市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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