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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姜堰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03-21 10:07 浏览次数:

2022年第 1 号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告)

去年8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监督的决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题部署落实,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通过召开整改过堂会等方式,持续跟踪推进,力促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审计共纠正违纪违规资金0.7亿元,上缴国库0.19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56亿元,盘活资金1.1亿元。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2020年,区财政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15万元,但未编制预算草案及调整方案”的问题。区财政已在2020年区级决算(草案)中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及补充情况。

2.关于“区人大批复的2020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47亿元,其中财政代编预算涉及79个项目7.32亿元,占全年预算总额的10.39%”的问题。区财政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已将预留项目经费等预算资金尽可能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减少财政代编事项,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2021年,代编事项压缩率达63.4%。

3.关于“2020年,梁徐街道和三水街道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梁徐街道严格做好2021年预算执行工作,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三水街道成立了预算审核小组,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分析监督,确保支出进度。

4.关于“2020年底,区财政以暂存款方式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亿元”的问题。去年7月,区财政已将专项债劵项目对应的收益金1.5亿元调账缴库、将203.05万元工业土地出让金拨付。

5.关于“截至2021年4月底,区财政有2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7.78万元未分配”的问题。去年6月,区财政已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区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局,由部门将资金分配至相关镇街。

6.关于“2020年,区财政社保专户有10个月的活期存款余额超出预留2个月周转金的规模”的问题。区财政已于去年5月公开招标存放,将部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方面

关于“个别医院设备购置安装不够高效、个别部门一线医护人员补助发放不够及时”的问题。相关医院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装并使用专用设备;2020年6月,一线医护人员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2.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1)关于“2020年,原桥头镇有5万元企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下拨不够及时”的问题。三水街道已于2020年9月15日将5万元企业创业扶持资金拨付给企业。

(2)关于“截至2020年9月,有15.19万元稳岗返还资金未发放到位”的问题。除3家企业主动放弃、4家企业注销、26家无企业账户外,区人社局已将其余60家企业的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位。

(3)关于“少数惠企政策普惠性不够,受惠企业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区人社局印制了《泰州市惠企惠民服务指南》口袋书,多次在罗塘、三水、梁徐、淤溪等镇街开展惠企惠民“五进五送”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惠企政策,2020年实际发放停工停业以工代训补贴28家1945人、补贴143.7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发放各项补贴2127万元,惠及企业1066家。

(三)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个别公立医院2019年每门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超过5%的控制标准,2017年至2019年的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不含中药饮片)的比例超过30%的控制标准”的问题。相关医院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针对门诊均次费用增幅超过5%控制标准的问题,优化临床路径,控制单病种费用,全面梳理药品、耗材品种,严格控制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使用;针对药品收入占比超30%控制标准的问题,梳理医院用药目录,首选“4+7”带量品种,严控目录外品种,同时,加强抗生素规范使用考核,修订了辅助用药考核办法,严格控制辅助用药占比。

(四)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个别药店2018年以来累计少缴养老保险基金2.94万元”的问题。区人社局于去年5月对相关药店下发了养老保险基金补缴通知,截至目前,已全部收回积欠的养老保险基金7.79万元。

(2)关于“2020年以来有3人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197.2元”的问题。去年6月,区人社局已对重复享受的3人办理退保手续,重复发放的待遇已追回。

(3)关于“2020年多退4名死亡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6993.1元”的问题。去年6月,区人社局已全部追回2020年度多退的4名死亡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

2.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截至2020年6月底,全区有738家企事业单位欠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1261.11万元”的问题。截至去年11月底,部分已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因选择按年继续缴纳职工医保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涉及301.51万元的欠费已予核销。

(2)关于“部分医疗机构违规收取13360人次医疗费44.38万元,多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35.12万元”的问题。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已向所涉医疗机构下发处理决定,追回违规资金44.38万元。

(3)关于“有163人次使用已死亡参保人员医保卡购买慢性病用药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多支出1.47万元;有20名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违规多报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1.31万元”的问题。去年2月,区医保分局已将多支出的医保统筹基金1.47万元全部追回。截至去年11月底,已追回涉及交通事故17人共计9.15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未退费的3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单位道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设计变更协议,额外增加设计费20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审计指出后,已停止支付额外增加的工程项目设计费20万元。

2.关于“个别镇道路改造、绿化、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存在多家报名单位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缴纳,以及多家报名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至同一人银行账户”的问题。相关镇已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将涉嫌串通投标的29家企业,列入该镇2021年8月至2022年政府工程招投标项目黑名单,在此期间禁止上述企业参与该镇政府工程招投标活动。

3.关于“有3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通过虚报工程量,虚增造价42.25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工程结算时扣减工程款42.25万元,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对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工程计量审核。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预算管理质效。进一步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完善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等编制程序,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预算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完善评价机制,推动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切实提高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保、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突出完善药品、耗材采购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管理,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标后监管,做好后评价管理,提高重大民生项目投资决策水平和综合投资效益。

(三)切实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主导责任、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机关督查责任、巡察机构协同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协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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