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发改委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严格履行定价程序,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着力为企业降本减负,以扎实的价格工作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成本监审关。遵循《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坚持“先监审、后定价”原则,对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领域全面开展成本监审。严格履行监审程序,规范开展资料受理、实地走访、数据核对等各环节工作,做到“流程不漏项、标准不打折”,着力夯实科学定价基础。先后高效完成姜堰区2022—2024年度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及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大唐热电2023—2025年度供热成本监审,为价格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严把价格制定关。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经营实际,力求价格科学合理。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及居民用天然气方面,严格执行泰州市统一政策,到户价格与城区保持同城同价。供热价格方面,天然气供热终端销售价为285元/吨,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方面,2026年三季度为4.11元/立方米,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成本负担。
三是严把诉求回应关。主动靠前服务,在每次调价、定价前,充分征求用能企业及群众意见,深入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认真做好“12345”热线、阳光信访平台等渠道群众诉求的回复办理,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在用能企业对相关价格存在疑问时,从供能企业成本构成、产能方式及运行原理等多角度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同时,持续跟踪关注企业用能成本变化,主动帮助协调解决价格方面的实际困难。
下一步,该委将持续强化价格监管与服务,不断完善水、气、热等重要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扎实推进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整各项工作,以更优的价格环境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价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