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持续推动整合镇(街道)政法办、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法治资源,推进法治审核力量下沉村居、审查关口前置决策前端,多方面激活基层治理内生效能。
以“依法决策”筑牢民生实事法治屏障。牢固树立“先法治审核、后研究决策”工作准则,将法治审核嵌入集镇更新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质等重大民生项目全流程。统筹政法办、司法所工作力量和法律顾问组建联合审查专班,形成合力,在项目立项、方案编制、施工落地各环节中提前排查化解法律风险隐患,推动镇域经济发展、民生服务保障、基层依法行政三者深度融合、协同增效。
以“赋能提质”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名片。打破“重签约、轻审查、重落地、轻规范”工作惯性,坚持审查关口前移至项目洽谈、制度起草、决策酝酿前端,政法办、司法所提前介入招商引资会议纪要、投资协议草拟环节,重点梳理土地使用边界、政府越权承诺、项目履约保障等隐性风险,规范基层招商履职,严格厘清政府服务边界与企业经营责任,修正协议中权责失衡、兜底承诺等不合理内容,从源头规避项目落地纠纷。
以“法理校准”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紧扣村级自治规范化要求,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专项清理修订工作,废止越权设规、不当限制条款,精准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认定标准,切实维护村集体与全体村民合法财产权益。通过全方位合法性审核、闭环式整改完善,破解村级自治制度不规范、日常监管缺位、追责机制虚化等治理难题,基层行政决策公信力、村级自治群众认可度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