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566907/2023-00166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姜堰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4-24 |
文 号 | 泰姜政办〔2023〕27号 | 时 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姜堰区重大项目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姜堰区重大项目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力推动“1+4”主导产业向重点园区集聚、资源要素向优质项目配置,进一步提升项目评估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落户项目的含金量、含新量和含绿量,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对象
需新增用地(含盘活用地)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
二、工作机制
评审工作由区重大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以下简称“评审办”),具体负责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对需要评审的项目进行综合研判,对项目产业水平、落户选址、能耗状况、投产质效等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三、工作职责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职责如下:
发改委负责项目落户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召集各相关部门及时对签约项目进行初审,牵头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按照能耗双控管理办法,审核项目万元产值能耗、万元增加值能耗以及能耗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科技局负责审核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审核项目母体公司科技水平。
工信局负责审核项目工艺装备水平,审核是否符合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要求。
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研判需政府(平台公司)代建厂房、设备投入、配套产业基金等项目的财政承受力。
自规分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是否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占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省级公益林等敏感区域;审核建筑密度、容积率、非生产性用房等建筑涉及指标是否符合规范以及提质增效要求。
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项目选址是否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环境保护规划;确定项目所在地块是否需要开展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生态修复;审核项目是否满足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容量是否有保障。
商务局(招商办)负责研判投资母体公司投资意向、项目质态、综合实力及外资到账(如属外资项目);综合研判项目投资母体公司或投资人信用;招商办负责项目选址审核把关。
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核项目行业归类、产业类别是否符合要求。
税务局负责根据企业提供的投资规模、产出规划等信息,研判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开票销售规模。
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查项目是否属于“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审核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仓储类项目。
涉及码头建设项目,交通局安排专人参会;涉及河流建设项目,水利局安排专人参会;其他部门根据每次审核项目所涉事项另行通知。
四、项目准入要求
1. 选址要求。项目选址须符合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园区产业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环境保护规划及产业集聚要求。
2. 政策要求。项目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园区规划环评、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及能耗“双控”目标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要求。
3. 供地要求。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22.5亩)且适宜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使用确因道路、河流、供电线路等分割的边角地小于1.5公顷(22.5亩)且不宜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可单独供地。符合我区亿元工业项目标准、高于我区投入产出标准、科技含量高、不宜使用高标准厂房、且用地需求不高于1.5公顷(22.5亩)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4. 建筑设计要求。生产厂房须按照“能多则多”和“能高则高”的原则,规划建设多层厂房、整体厂房,并一次性开工建设。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一般工业用地,开发区的容积率不低于1.3,其它镇区不低于1.2。
5. 建设周期要求。用地规模50亩以下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8个月;50亩以上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0个月;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6个月。其中,生物医药类项目建设期可以相应延长2年。原则上,项目应投产后次年达产达效。
五、评分评级标准
1. 评分标准。工业项目评分标准设置基本分、加分类别及减分类别。基本分100分,其中产业类别20分、企业属性20分、总投资15分、亩均投入强度10分、亩均税收25分、亩均开票销售10分;加分指标三类,其中外资项目类别加分不超过20分、总部功能类别加分不超过20分、科技水平类别加分不超过10分;减分指标三类,其中用能类别减分不超过5分、排污类别减分不超过20分、政府资金类别减分不超过30分。
2. 评级标准。共分为3档,优质项目90分(不含)以上,优先保障供地;良好项目75分(含)至90分(含),可予供地;一般项目75分(不含)以下,一般不予单独供地。
六、评审流程和要求
1. 评审申请。每月5号前,镇街(园区)向评审办提交项目评审材料,主要包括:项目评审申报表(附件1),项目可行报告,项目设备投入清单、生产工艺、产品介绍等资料,企业属性证明材料,项目投资协议初稿。
2. 集中评审。评审办收到评审材料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择期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人员由“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X”组成,“X”为“1+4”产业牵头部门邀请行业内专家。评审人员根据部门职责对项目予以评分(附件2)。
3. 综合评价。评审办根据各项评分结果,对照评级标准,形成评审意见,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中5亿元(含)以上项目需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出具评审意见通知书(附件3),项目方按评审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组织实施。
4. 高效服务。项目通过评审后,纳入“项目管家”服务系统,相关镇街(园区)为项目配备“一对一”代办专员,提供“全流程”优质代办服务;相关涉审部门为企业提前开展“批前”辅导,制定个性化“批前”服务清单,指导企业做好报审准备工作。
5. 并联推进。凭项目评审通过意见,自规分局开展规划审批、土地征供,行政审批局开展项目赋码、立项、环评审批、节能审查,住建局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豁免审图的除外)。
6. 一票否决事项:为避免“高危、高污、高耗、低效”项目落户,设定一票否决负面清单:(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2)环保、能耗、安全等评估结论不可行的项目;(3)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4)亩均税收、投资、开票低于“234”工业用地出让条件的工业项目。
七、附则
1.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相关程序后,按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原则上评定为良好项目。
2. 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3. 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施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姜堰区重大工业项目预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姜政办〔2021〕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项目评审申报表;
2. 项目评审得分表;
3. 项目评审意见通知书。
附件1 项目评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
项目名称 | 投资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投资方 情况概述 | |||||
总投资(万元) | 总投资***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其中:土地***万元,厂房(含土建、装修)***万元,设备***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 ||||
用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计容面积 (平方米) | ||||
主要建设内容及 产品产能 | |||||
生产工艺 及技术先进性 | |||||
能源消耗情况 | 年综合耗能***吨标煤,其中:用电***万千瓦时,用蒸汽 ***吨,天燃气***立方米,水***吨。 | ||||
主要污染物排放 情况 | |||||
承诺产出效益 情况 | 年新增开票销售***亿元,税收***亿元,亩均税收***万元。 | ||||
承诺建设周期 情况 | 土建时间***个月; 设备安装***个月;生产调试*** 个月。 | ||||
申报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 | |||||
备注:此表将作为项目审批、项目督查以及项目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2
项目评审得分表
类 别 | 评分标准 | 评分 部门 | 分值 | 得 分 | 评分人 | ||
产业类别 | 属于“1+4”产业项目 | 终端产品20分,核心部件18分,其它产品15分。 | 行政 审批局 | 20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属于鼓励类的,终端产品18分,核心部件16分,其他产品13分。 | ||||||
属于允许类的,终端产品16分,核心部件14分,其他产品11分。 | |||||||
企业属性 |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主板上市企业(含境外上市),得20分;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创业板及科创板上市企业,得18分;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初创企业但国内细分行业冠军,得16分;其他企业(含初创企业),得12分。(同时满足多个属性时,按照就高不就低打分)。 | 工信局 | 20 | ||||
总投资 | ≥30亿元或1亿美元,得10分;≥20亿元或5000万美元,得9分;≥10亿元或3000万美元,得8分;≥5亿元或1000万美元,得7分;5亿元以下,得6分。 | 发改委 商务局 | 10 | ||||
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70%,得2分,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70%,得3分。 | 发改委 | 5 | |||||
亩均投入 强度 | 开发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其余镇街(园区)不低于300万元,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项目不低于200万元,达到上述投资强度的得7分,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 发改委 | 10 | ||||
亩均税收 | 开发区、高新区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其余镇街(园区)不低于20万元,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项目不低于8万元,达到上述亩均税收的得20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5分。 | 税务局 | 25 | ||||
亩均开票 销售 | 开发区、高新区亩均销售不低于500万元,其余镇街(园区)不低于400万元,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项目不低于250万元,达到上述亩均销售的得7分,每增加50万元,增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 税务局 | 10 | ||||
加分类别 | 外资 项目 | 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项目,500万美元(不含)以内部分,自然年度外资到账,按每到账100万美元加1分;500万美元(含)以上部分,自然年度外资到账,按每到账100万美元加2分。总投资5亿元以下,自然年度外资到账,每到账100万美元加1分。 | 商务局 | 20 | |||
总部 功能 | 外资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得20分;外资企业设立功能性机构、内资企业设立全国总部,得15分;内资企业设立功能性总部,得10分。 | 发改委 | 20 | ||||
科技 水平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分;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4、3、2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分;拥有发明专利2分。 | 科技局 | 5 | ||||
属于“智改数转”项目2分;采用国际先进工艺、国内领先工艺,采用一级能耗设备3分。国家、省首台套产品2分、1分。 | 工信局 | 5 | |||||
减分类别 | 用能 | 项目万元产值能耗高于我区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水平的,每超过10%减0.5分。 | 发改委 | 5 | |||
排污 | 按年废水排放量每增加1000吨减1分(仅排放生活污水的除外);按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每增加0.1吨减1分(挥发性有机物包含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为有组织排放量);按每增加1千克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砷)减1分。 | 生态 环境局 | 20 | ||||
政府 资金 | 需要区政府配套产业基金的,按每配套100万元产业基金减0.1分(区政府主动投资参股的除外)。 | 财政局 | 10 | ||||
需要区政府设备补贴的(除优惠政策),按每补贴1%减1分。 | 财政局 | 10 | |||||
需要政府(平台公司)代建厂房的,按每代建1000平方米减0.5分。 | 国资办 | 10 | |||||
一票否决 | 发改委 | 是/否 | |||||
自规分局 | 是/否 | ||||||
生态环境局 | 是/否 | ||||||
应急管理局 | 是/否 | ||||||
工信局 | 是/否 | ||||||
行政审批局 | 是/否 |
附件3
******项目评审意见通知书
落户镇街(园区):
经区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项目落户***。请你单位按如下指标要求,及时与投资方******公司签订项目正式投资合同。在正式合同签订一周内,将合同复印件报送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指标要求:总投资****万元,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年开票销售***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
该项目为“飞地”项目,拟“飞入”***。
该项目需区级主谈,建议由****牵头。
其他相关事宜由你单位与投资方协商解决。
请你单位跟踪该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规模以及建设内容,收集好相关建设资料,按年度报送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泰州市姜堰区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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