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确定被搬迁(征收)房屋的价值,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发布房屋搬迁(征收)评估信息及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街道(园区)项目用地搬迁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中医院城南分院地块:东至229省道、西至丁宇路、南至振宇路、北至328国道,涉及住宅等类型约51户,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二标段东桥小学巴黎城校区南侧地块A标段:东至丁宇路、西至姜黄河、南至振宇路、北至328国道范围内,大银杏树东侧南北自然巷道为界以西地块,涉及住宅等类型房屋约87户,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
三标段东桥小学巴黎城校区南侧地块B标段:东至丁宇路、西至姜黄河、南至振宇路、北至328国道范围内,大银杏树东侧南北自然巷道为界以东地块,涉及住宅等类型房屋约74户,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
四标段城南村孔元庄地块A标段:东至生产河、西至时庄河、南至富源路、北至姜园路范围内的14、15两个村民小组,涉及住宅等类型的房屋约100户,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
五标段城南村孔元庄地块B标段:东至生产河、西至时庄河、南至富源路、北至姜园路范围内的16、17两个村民小组,涉及住宅等类型的房屋约111户,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
六标段城南村孔元庄地块C标段:东至生产河、西至时庄河、南至富源路、北至姜园路范围内的13、18两个村民小组,涉及住宅等类型的房屋约54户,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上述地块的具体搬迁(征收)范围以搬迁(征收)决定及公告所附搬迁(征收)红线图为准;涉及的房屋户数、建筑面积、性质为目前初步调查的结果,最终以项目实施完成后统计的房屋认定建筑面积、性质为准。
三、委托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
四、委托内容
1、被搬迁(征收)房屋装饰装潢、附着物的价值评估;
2、非住宅、住改非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评估;
3、涉及安置房结算价格的有关评估;
4、涉及房屋搬迁(征收)的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
五、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1、进入泰州市住建局“泰州市房屋征收(搬迁)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2、熟悉姜堰区的房地产市场与征收业务,能够安排足够的估价师与估价员,在5日内完成相应项目房屋搬迁(征收)评估业务;
3、报名时,评估机构须明确拟承接项目的估价师(2名以上)与估价工作人员(2名以上),并提交资格证书与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取得业务的机构须将资格证书与上岗证原件质押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完成征收搬迁工作后退还;
4、各评估机构须结合泰建发〔2019〕100号文附件表中载明的2018年度考评结果确定拟参与评估地块的报名。违反《泰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标准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为确保房屋搬迁(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参加报名的各评估机构已累计获得两个地块房屋搬迁(征收)评估业务的,则应主动放弃其他地块房屋搬迁(征收)评业务的候选资格(书面承诺,报名时提交)。
六、服务费计算标准
按泰政发〔2014〕157号文件规定的分户评估标准执行。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单位公章;在该评估机构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以上1、2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及扫描件;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下午5:00止;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3、报名受理单位和地点: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罗塘东路210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23-88262452,13852650869 。
4、报名成功地在代理公司领取房屋搬迁(征收)评估发包文件。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罗塘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