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 |
|
关于征求泰州市姜堰区新开幼儿园保教费试行价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泰州区姜堰区新开幼儿园(民办非营利性质)的申请和姜堰区教育局意见,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我委拟定了该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如下:
一、定价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
2.《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
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限期限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99号);
4.《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价规〔2018〕1号);
5.《关于调整泰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泰发改办〔2020〕288号)。
二、收费标准拟定说明
鉴于泰州区姜堰区新开幼儿园(民办非营利性质)为新办幼儿园,暂不具备成本核算条件,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其定价申请,现对其保教费收费标准提出如下方案:
泰州区姜堰区新开幼儿园(民办非营利性质)保教费收费标准参照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执行,试行期一年。
本方案拟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25日前反馈区发改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联系电话:0523-88869368,邮箱:105781150@qq.com。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发布时间:
2025-07-17
截止时间:
2025-07-25
本次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