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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关于一季度非居天然气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拟定2025年一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

一、定价依据

1. 《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

2.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

3.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泰州市主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08号);

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合理疏导2021年冬供期间主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泰发改发〔2021〕372号)。

二、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

2024年第四季度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执行价格4.2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三、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测算

(一)测算公式

根据省、市有关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方案,联动机制建立后,按预测采购价格联动的,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本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供销差率)±上期应调未调/本期供气量±偏差金额/本期供气量。

(二)测算依据

2025年一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预测基础为:燃气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2025-2026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2024年第四季度实际采购发票,2024年12月-2025年2月实际采购发票,2025年3月份预测采购情况、实际销售情况等。

四、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一季度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4.3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五、执行时间

本价格拟从2025年1月1日用气量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3月25日前向区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反映。联系电话:88109352,电子邮箱:tzjyjsk@163.com。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发布时间: 2025-03-17
截止时间: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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